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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轄內5月份「室內空氣品質巡檢、輔導及稽查檢測作業」成果
*201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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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瞭解本市轄內各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現況,本局特別針對目前第一、二批公告列管場所及本年度(106年度)重點輔導場所為主要室內空氣品質巡檢輔導作業」對象,未來將依季節特性分上、下半年完成巡檢及輔導作業,目前第一及第二批公告列管場所皆已於本年度3月份全數完成第一次巡檢及輔導作業。而重點輔導對象則以公立幼兒園先期進行巡查及輔導作業,亦將持續針對列管場所執行標準檢測稽查作業。

       目前於4、5月份共計完成29處次公立幼兒園巡查及輔導作業,經巡檢結果分析,共計5處公立幼兒園發現有異常測值情形,其中3處為懸浮微粒(PM10及PM2.5),PM10異常測值為80~133μg/m3 (標準值為75μg/m3)、PM2.5異常測值為35~37μg/m3 (標準值為35μg/m3),另有2處CO2異常測值分別為1,037及1,561ppm(標準值為1000ppm);懸浮微粒(PM10及PM2.5) 發現異常主要原因應受外氣影響,已建議校方應隨時掌握環保署空氣品質指標(AQI)發布情形;另CO2發現異常主要原因應為室內換氣頻率不足造成,已建議校方應加強室內換氣頻率,加以稀釋及降低CO2濃度;本局將針對發現異常場所持續進行追蹤複查。

      標準檢測稽查作業於5月份共計執行2處列管場所,其中包括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分公司及晶御股份有限公司(晶品城購物廣場),經檢測結果分析,各管制污染物項目皆符合標準,並無異常現象發生,未來仍將持續針對列管場所進行標準檢測稽查作業。

本年度室內空氣品質主要重點輔導對象包括公立幼兒園、使用明火之餐飲業(樓地板面積達350平方公尺以上)及量販店(樓地板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以上),目前本市轄內所有公立幼兒園皆已完成第一階段巡查及輔導作業,後續本局亦將針對使用明火之餐飲業及量販店執行巡查及輔導作業;上述三類場所雖尚未公告列管,但照顧孩童教育環境及民眾生活環境亦為市府主要推廣政策之一,環保局建議,各類場所應提前主動改善及維護室內空氣品質,提早發現問題,並加以改善,藉以提升整體室內空氣品質。

 

資料提供: 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聯絡人:科長潘依萍、隊員張衿瑋

聯絡電話: 03-5368920分機200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