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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場所3、4月份標準方法稽查結果
*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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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解本市轄內各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現況,本局特別針對目前公告列管場所及本年度(107年度)重點輔導場所為主要「室內空氣品質巡檢輔導作業」對象,未來將依季節特性分上、下半年完成巡檢及輔導作業,目前第一及第二批公告列管場所皆已於本年度3月份全數完成第一次巡檢及輔導作業。
本局除針對上述場所進行巡查及輔導外,亦針對部份場所以標準方法執行稽查作業,目前於本年度3月及4月份期間,共計執行6處場所稽查作業,其場所類型包括有政府機構、商場及醫療機構,其中為確實掌握商場現況,更利用假日人潮尖峰期間執行。
目前各場所分析結果皆符合法規標準,但醫療機構二氧化碳測值較其他場所高,平均8小時濃度達918ppm(標準為1000ppm),其他測項並無異常情形。
環保局呼籲,本局仍將不定時針對列管場所執行稽查作業,相關場所應隨時做好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維護管理作業,避免違反相關規定。

資料提供: 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聯 絡 人:科長 潘依萍、業務承辦 張衿瑋
聯絡電話: 03-5368920分機200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