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場所3、4月份標準方法稽查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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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瞭解本市轄內各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現況,本局特別針對目前公告列管場所及本年度(107年度)重點輔導場所為主要「室內空氣品質巡檢輔導作業」對象,未來將依季節特性分上、下半年完成巡檢及輔導作業,目前第一及第二批公告列管場所皆已於本年度3月份全數完成第一次巡檢及輔導作業。 資料提供: 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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