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本市列管場所稽查(標準方法)檢測結果
*2018/10/26
分享到 分享到FaceBook 分享到Plurk 分享到Twitter
字級大小

為瞭解本市各主要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現況,特別針對目前公告列管場所及本年度(107年度)重點輔導場所依季節特性分上、下半年完成巡檢及輔導作業,目前公告列管場所皆已於本年度3月份全數完成第一波巡檢及輔導作業,第二波巡檢及輔導作業於10月前完成,截至1071031日已完成巡檢作業共計151處次。

除針對上述場所進行巡查及輔導外,亦針對部份場所以標準方法執行稽查檢測,至107年度1031日前,共計執行25處場所,其場所類型包括有政府機構、商場(百貨公司及量販店業)、醫療機構、圖書館、運動健身場所、鐵路車站、視聽歌唱業場所及電影院,其中為確實掌握部份營業場所特性,則配合假日及暑假期間執行。

各場所分析結果皆符合法規標準,但仍有部份場所二氧化碳測值較其他場所高,如醫療機構、量販店業及政府機構等, 8小時平均濃度達918~984 ppm,接近標準值(1000ppm),其他測項並無異常情形,顯示各場所對於室內空氣品質之管理以逐見成效。

此外,為更暸解幼兒園(非列管場所)室內空氣品質現況,亦特別針對轄內28處幼兒園執行現場訪查及巡檢作業,並提供改善建議。環保局呼籲,本局仍將不定時針對列管場所執行稽查作業,公告場所應確保民眾呼吸權利,隨時做好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維護管理作業,避免違反相關規定。

 

資料提供: 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科

聯 絡 人:科長 潘依萍、業務承辦 張衿瑋

聯絡電話: 03-5368920分機2001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