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署公布室內空氣品質109年度宣導重點場所,並要求縣市政府落實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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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09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推動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執行績效展現追蹤所提,明(109)年度IAQ宣導重點場所包含: 1、公立中小學:以學生數1,000人以上優先。 2、公立幼兒園:以核定招收人數100~200人之公立幼兒園為優先。 3、短期立案補習班 4、老人日間照護中心 明(109)年自1月1日起,環保局將發文通知場所並前往巡查檢驗,上述類型場所應配合相關法令之推行。 聯絡人:潘依萍科長、張衿瑋隊員,聯絡電話:03-5368920轉20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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