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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品新主張,維護有效獲標章,民眾身心有保障,企業形象一級棒!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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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促進公私場所改善室內空氣品質及公眾使用環境,維護國民健康,於今年七月份推出新措施,鼓勵公共場所前來申請標章,進而提升大眾對室內空氣品質的重視。

    新竹市目前已有10家場所獲得優良級標章、21家場所良好級,成績相當亮眼,透過標章的制度,讓本市公共場所對於室內空氣品質的維護更加積極,也讓民眾能呼吸乾淨的空氣並獲得良好健康的保障,相對的也提升企業的形象,共創雙贏的環境。

       環保局呼籲公告列管場所需依照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規定,場所管理人、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於法令規定期限內完成訂定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書並設置場所專責人員,依據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計畫書執行管理維護,且應定期委託已取得環保署許可證之專業檢測機構執行定期檢驗測定,其檢測結果應予以於場所明顯處公布,上述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管理計畫書及定期檢驗測定報告亦須於法令規定之期限內至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完成申報作業,因本年度疫情影響致使專責人員證照班延期,仍請列管場所須隨時密切注意開班時間,盡速完成報名訓練,亦請場所管理人、所有人或使用人履行法規付予之義務,避免違法受罰並且持續針對場所室內空氣良善自主管理,本局將不定期前往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