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進入第一批公告場所檢測申報之高峰期,請各公告場所於前次定檢日期前完成檢測,並於檢測後45日內完成網路申報,若欲申請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者,請檢附相關文件(申請書、申請切結書以及設立證明文件)併同室內空氣維護管理計畫書內容上傳。另,專責人員離職、異動等,應於15日內向本局申請變更。未符合上述規定者,除令限期改善外,本局將提高稽查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