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內空品自主管理標章推動現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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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國民身心健康,環保署持續推動各項政策改善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109年7月著手啟動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制度,經多次與專家學者及各類場所代表研商討論,於110年7月2日公告實施「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推動作業要點」,鼓勵多元性場所包含醫療機構、大專院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圖書館、博物館及美術館、社會福利機構、鐵路車站、航空站、大眾捷運系統車站、金融機構營業場所、表演廳、展覽室、電影院、視聽歌唱業場所、商場、運動健身場所、幼兒園、產後護理機構及托嬰中心等19類公私場所皆可響應申請標章自願參與,透過場所的自主管理,除了保障民眾健康外,同時也可提升場所的企業形象。 新竹市配合環保署推動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藉由大力推動各類輔導及鼓勵措施,目前已核發共39處場所自主管理標章,其中優良級18處、良好級21處,成效卓越,足見本市各公共場所對於室內空氣品質維護的決心及重視度。 環保局為肯定空品優良場所的良善作為,充分展現環境友善力,於110年12月25日舉辦表揚大會,頒發獎狀給獲得優良等級的場所,給予願意為室內空氣品質努力的場所最直接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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