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制度推動現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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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為強化公私場所改善室內空氣品質以及公眾使用環境,提升企業形象以及維護國民健康,於110年7月2日公告實施「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制度推動作業要點」,分為優良級及良好級,良好級只要符合現行法令規範標準即可進行申請,優良級部分則須符合加嚴之定檢標準,而取得優良級標章列管場所,除可延長定檢頻率外亦可獲得定檢數量減半之獎勵,而非列管場所部分則除了在年度評鑑可取得加分外,更有機會獲得環保署綠點獎勵,本次標章適用類型場所共有19種類型,包含有大專院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政府機關辦公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大眾捷運系統車站、金融機構營業場所、表演廳、展覽室、電影院、視聽歌唱場所、商場、運動健身場所、幼兒園、產後護理之家以及托嬰中心等類型,申請標章相關文件可於室內空氣品質資訊網(網址: https://iaq.epa.gov.tw/indoorair/Default.aspx)下載,亦可由本網頁「下載專區」中進行下載,請本市公、私場所踴躍申請。 新竹市目前已有19家場所獲得優良級標章、6家場所良好級,透過標章的制度,讓本市公共場所對於室內空氣品質的維護更加積極,也讓民眾能呼吸乾淨的空氣並獲得良好健康的保障,相對的也提升企業的形象,共創雙贏的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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